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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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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葬鼓勵金措施

  1. 緣起:近年因受國內整體高齡化社會影響,本市死亡人口逐年成長,對於殯葬設施需求與日俱增,致本市公立納骨塔使用率持續攀升;另由於土葬數量遞減中,本轄各公立公墓每年僅新增零星申請使用案件,無營葬需求之公墓土地日增,亟待辦理更新。為提高設施使用效率、減少建設費用支出、逐步推動公墓禁、遷葬事宜,爰訂定環保葬鼓勵金發放計畫。
  2. 實施日期:113年11月1日起。
  3. 申請條件:
    (一)自本市公立納骨塔遷出或自本市公立公墓或本市公立公墓範圍外起掘骨灰(骸)次日起1年內完成環保葬。
    (二)完成環保葬次日起1個月內,向本市殯儀館服務中心臨櫃申辦。
    (三)申請人及亡者不限新北市民。
    (四)環保葬地點不限於本市。
  4. 鼓勵金額度:
    (一)自本市公立納骨塔遷出骨骸改環保葬者:2萬元。
    (二)自本市公立納骨塔遷出骨灰改環保葬者:1萬元。
    (三)自本市公立公墓起掘改環保葬者:1萬元。
    (四)自本市公立公墓範圍外起掘改環保葬者:7,000元。
  5. 本計畫相關資訊另將公布於本府民政局官網【公告資訊】(路徑:民政局>最新消息>公告資訊)及【生命終章-綠色殯葬】(路徑:民政局>生命終章>綠色殯葬)等頁面。
     
  • 更新日期:202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