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調解會業務。
2.一般民政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業務單位得視情形調整業務。
徵才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基本電腦操作能力。
3.能配合業務加班。
報名手續
意者檢具以下資料逕寄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樹林區公所人事室吳小姐收或親送本所1樓服務台(113年7月10日截止收件並以掛號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民政課里幹事職務代理人】):1.甄選報名表(可至新北市樹林區公所網址→http://www.shulin.ntpc.gov.tw/徵才/下載檔案-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機車駕照影本(若有請併附)。 (上均A4格式),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民政課課長,電話:(02)2681-2106分機1501。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談。如無法聯繫者後果請自行負責,面談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如人選均不適當,本所得以從缺,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二、資格不符、未獲面試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勿寄送正本(未獲面試通知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職缺為里幹事職務代理人,250薪點,每月薪資新臺幣33,750元。
五、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4年3月1日止(或被代理人申請提前銷假前1日止)。契約期滿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繼續留用。
六、本簡章規定有未盡事宜,本所得另補行規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