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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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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

臨時人員
職缺數
1
發佈日期
2021-03-05
截止日期
2021-03-11
發佈單位
樹林區公所
職缺別
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活動中心業務相關工作
2.配合辦理民政課相關活動
3.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待遇:20,001至30,000
性別:不限
徵才條件
1.高中職以上畢業,富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態度熱忱。諳基礎電腦操作。
2.自備機車或汽車。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報名手續
1.意者檢具以下資料逕寄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樹林區公所秘書室收或親送本所1樓服務台(110年3月11日截止收件並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活動中心業務】):
(1)甄選報名表(可至新北市樹林區公所網址→http://www.shulin.ntpc.gov.tw/徵才/下載檔案-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具機車駕照尤佳(影本)。(上均A4格式)
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民政課張小姐,電話:(02)26812106分機1518。
2.請使用 Power point,製作個人自傳簡報儲存於隨身碟,面試時現場自行傳輸於本所準備之筆記型電腦,自行操作電腦及進行簡報,內容請包括以下:
(1)基本資料,包括姓名、生日、學經歷…等等個人資料。
(2)家庭背景、個性、長期的興趣。
(3)求學經過、學校所學的專業簡單描述。
(4)對所應徵職務之了解及看法。
(5)簡報頁數以5-7頁為原則。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於候用期間因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或離職時,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二、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若屬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各區公所推薦之超額人力,經甄選合格後,優先錄取),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談。如無法聯繫者後果請自行負責,面談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如人選均不適當,本所得以從缺,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三、資格不符、未獲面試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勿寄送正本(未獲面試通知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本職缺為臨時臨時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每月薪資新臺幣24,500元。
六、本簡章規定有未盡事宜,本所得另補行規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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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