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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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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課文件下載

垃圾處理場(廠)營運回饋金回饋區內居民死亡其家屬無法工作生活補助金
發佈日期
2021-12-28
發佈單位
樹林區公所
類別
民政課文件下載
詳細內容
依據:
新北市垃圾處理場(廠)營運階段提供回饋金自治條例及回饋區內居民死亡其家屬無法工作生活補助金計畫書規定辦理。
一、補助項目:垃圾處理場(廠)營運回饋金回饋區內居民死亡其家屬無法工作生活補助金
二、申請期間:全年
三、資格條件:
設籍於本區樂山等六里(樂山里、中山里、山佳里、柑園里、西園里、北園里)滿2年以上之身故里民,由其家屬代表一人,得於身故者之法定死亡證明書登載死亡之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四、補助金額:每案補助新臺幣5萬元整。
五、審查方式:申請人應檢具應備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給予補助:
六、申請應備文件:
(一)申請表。
(二)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正本。
(三)身故者除戶戶籍謄本正本。
(四)申請人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五)切結書。
(六)領款收據。
(七)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帳號封面影本。
(八)匯款同意書。
(九)申請人印章。
(十)其它相關證明文件。
(十一)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七、全案預算金額概估:820萬元。
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倘申請(者)單位負責人為前揭法規第2條及第3條所稱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依規定於申請前主動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填具「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之身分關係揭露表」。其它相關事項請詳閱「新北市樹林區回饋區內居民死亡其家屬無法工作生活補助金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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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