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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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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課

辦理寺廟登記證換證時,原核發寺廟登記證、寺廟登記表、負責人印鑑遺失如何處理?
發佈日期
2021-01-12
發佈單位
樹林區公所
類別
民政課
詳細內容
  1. 寺廟登記證(表):須連續3日刊登當地日行報紙公告聲明作廢後,檢附3日刊登之整版報紙1份。
  2. 負責人印鑑:刊登當地日行報紙1日公告聲明作廢後,檢附刊登之整版報紙1份。

負責承辦人及分機
葉小姐 分機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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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4-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