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投標須知範本」及「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範本」,其電子檔並公開於該會網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5年7月27日工程企字第1150009375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併檢附旨揭修正後投標須知範本(含修正對照表)供參;本府所訂各式投標須知尚須依旨揭函文內容研議調整,修訂前,請各機關自行修改招標文件以適用之。
三、另有關首揭函主旨所述「修正『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一事,係屬誤植,本次並無修正。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5年7月27日工程企字第1150009375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併檢附旨揭修正後投標須知範本(含修正對照表)供參;本府所訂各式投標須知尚須依旨揭函文內容研議調整,修訂前,請各機關自行修改招標文件以適用之。
三、另有關首揭函主旨所述「修正『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一事,係屬誤植,本次並無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