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文稿審核。
2.專案性業務。
3.本所列管案件追蹤、新聞媒體聯繫、市長行動治理、區政簡報等。
4.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徵才條件
1.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
2.現敘薦任第7職等以上,並具有調任綜合行政職系資格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
4.任事積極、細心,學習能力強並具有規劃、協調、判斷、溝通能力,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相關軟體運用者。
報名手續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完成授權後,後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附件: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及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資料(以上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3.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不予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4.本次甄選需製作自我簡介Power point簡報,頁數不限,簡報內容應包含:(1)個人基本資料。
(2)家庭背景、個性及興趣等。(3)工作經歷(現職及歷任):機關屬性、擔任之職務、辦理業務內容……等。(4)對本職缺職務之了解及看法,及未來工作期許。
5.請參加面試人員將上述『個人介紹簡報 』檔案,自行製作完竣後,儲存於隨身碟,於面試時攜至現場,並交由本所承辦人員傳輸至電腦播放。
6.聯絡人及電話:02-2681-2106轉2202劉先生,另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81-2106轉1101梁主任。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無適當人員,得從缺。
2.本次甄選得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