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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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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因應0403花蓮強震造成民眾財物損失,為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各項稅捐減免
發佈日期
2024-04-09
截止日期
2024-05-31
發佈單位
樹林區公所
類別
宣導
內容
因應0403花蓮強震造成民眾財物損失
說明:
一、依據本分局「113年度推行租稅宣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災損減稅三步驟:
拍照存證:記錄現場、保存證據。
檢附文件: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減免: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各地國稅局提出申請。
利用文宣圖卡連結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災害損失專區」(網址:https://www.ntbna.gov.tw/#gsc.tab=0),並請輔導民眾多加利用線上申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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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4-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