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社會人文課業務:
1.育兒津貼相關業務。
2.支援社會福利及人文活動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學歷/檢定要求
高中職(含)以上畢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徵才條件
高中職(含)以上畢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報名手續
意者自即日起至報名截止日115年9月30日前,檢具以下資料逕寄或親送新北市樹林區公所秘書室收(238005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1.新北市樹林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址→http://www.shulin.ntpc.gov.tw/訊息公佈/徵才/下載檔案-甄選報名表)。
2.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證書應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具機車駕照影本尤佳(無則免附)。
報名文件請以A4影本格式依序裝訂,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郵寄者,以掛號郵戳為憑;應徵文件之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社會人文課暫僱人員」、履歷資料中務必填寫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課長,電話:(02)26812106分機1601。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擇優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於候用期間因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或離職時,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二、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如人選均不適當,本所得以從缺,資格不符、未獲面試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為暫僱人員,250薪點,薪資新臺幣34,775元。
四、僱用期間:115年10月16日-116年4月30日。
五、本簡章規定有未盡事宜,本所得另補行規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