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申請對象:新北市所屬各級公私立學校、從事公益並經政府立(備)案之民間團體
一、申請對象:新北市所屬各級公私立學校、從事公益並經政府立(備)案之民間團體
及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申請報備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皆可提案,
補助經費最高不超過新臺幣20萬元, 不足部分請自籌。
二、本計畫收件日至114年10月15日(星期三)郵寄或親送至環境保護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補助計畫內容請逕至環境保護局 網站首頁/最新消息下載
三、本補助計畫內容請逕至環境保護局 網站首頁/最新消息下載
(網址: https://www.epd.ntpc.gov.tw)。
四、附件為新北市環境永續推動參與式預算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