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申請報備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皆可提案,補助上限為
新臺幣20萬元,不足部分請自籌。
二、本計畫收件日至114年3月20日(星期四),郵寄或親送至本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補助計畫內容請逕至本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下載
(網址: https://www.epd.ntpc.gov.tw/Article/Info?ID=11955)。
四、附件為相關資料。
一、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申請報備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皆可提案,補助上限為
新臺幣20萬元,不足部分請自籌。
二、本計畫收件日至114年3月20日(星期四),郵寄或親送至本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補助計畫內容請逕至本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下載
(網址: https://www.epd.ntpc.gov.tw/Article/Info?ID=11955)。
四、附件為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