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且登記所在地設於新北市者;或登記於新北市之合法工廠。
(二)獎項規劃:
1.分為企業類及個人類,企業類含「創新投資」類組、「多元服務」類組、「永續發展」類組、「世代傳承」類組及「寰宇國際」類組;個人類含「傑出女力」類組。
2.另為鼓勵外商投資及參與,針對企業類「創新投資類組」增設得由外國駐臺機構或外國商會辦理外國企業推薦作業。
(三)獎項名額:各類組以5家為原則,實際獲獎名額由評審委員決議之,並得依入選企業潛質增加潛力企業獎。
(四)收件方式及時間:自公告日起受理紙本申請至113年4月10日止,申請資料備齊後,請郵寄掛號(郵戳為憑)至「新北企業精典獎工作小組(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73號3樓)」。
(五)服務窗口:新北企業精典獎工作小組(02)3343-5407、(02)3343-1152。
(二)獎項規劃:
1.分為企業類及個人類,企業類含「創新投資」類組、「多元服務」類組、「永續發展」類組、「世代傳承」類組及「寰宇國際」類組;個人類含「傑出女力」類組。
2.另為鼓勵外商投資及參與,針對企業類「創新投資類組」增設得由外國駐臺機構或外國商會辦理外國企業推薦作業。
(三)獎項名額:各類組以5家為原則,實際獲獎名額由評審委員決議之,並得依入選企業潛質增加潛力企業獎。
(四)收件方式及時間:自公告日起受理紙本申請至113年4月10日止,申請資料備齊後,請郵寄掛號(郵戳為憑)至「新北企業精典獎工作小組(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73號3樓)」。
(五)服務窗口:新北企業精典獎工作小組(02)3343-5407、(02)3343-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