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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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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新北市114年度美術展覽申請作業
發佈日期
2024-01-15
截止日期
2024-05-31
發佈單位
樹林區公所
類別
宣導
內容
一.為鼓勵具有潛力之藝術家努力創作、展出成果,本市特辦理美術展覽申請作業,對象為全國從事美術創作之個人及團體,申請展出地點為新北市藝文中心、新莊文化藝術中心及美麗永安藝文中心,申請展出期間為114年全年。
二.檢附「新北市政府受理美術展覽申請作業要點」(如附件),徵件受理收件時間自113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可至文化局網站查詢下載,或於收件期間逕至本府雲端櫃檯申辦e服務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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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4-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