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申請時間如下:
1、如有申請意願,請於115年10月1日前依本計畫規定格式將年度執行計畫提報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下稱原民局),並提供計畫電子檔,再由原民局初審後陳報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複審。
2、各申請單位除須於前開期限內提送紙本申請資料(含電子檔)至原民局外,另請確實依所提計畫內容填報申請資料(網址:https://forms.gle/Fe9KaCCxdHiYuQJY7),否則視為缺件,不予受理。
1、如有申請意願,請於115年10月1日前依本計畫規定格式將年度執行計畫提報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下稱原民局),並提供計畫電子檔,再由原民局初審後陳報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複審。
2、各申請單位除須於前開期限內提送紙本申請資料(含電子檔)至原民局外,另請確實依所提計畫內容填報申請資料(網址:https://forms.gle/Fe9KaCCxdHiYuQJY7),否則視為缺件,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