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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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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民眾施放爆竹煙火安全宣導
發佈日期
2025-12-11
截止日期
2026-02-28
發佈單位
樹林區公所
類別
宣導
內容
115年元旦暨春節將屆,請本市民眾注意施放爆竹煙火安全:
1.本市不得於每日下午10時至次日上午6時施放一般爆竹煙火之升空類及飛行類(如沖天炮、小高空等)。
2.倘發現非法製造、儲存、販賣或施放爆竹煙火之情事,請撥打119,俾利本市消防局派員前往查處。
3.本市規劃爆竹煙火施放專區(如附件),請民眾妥為利用。
115年起適用施放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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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5-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