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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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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公寓大廈辦理集會活動(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自110年5月17日起至第三級警戒解除前均應停止辦理
發佈日期
2021-06-01
發佈單位
工務課
類別
宣導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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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