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 FB
  • line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中央內容區塊

民政課

三七五租約的土地,若原佃農死亡,租佃關係是否消滅?
發佈日期
2021-01-12
發佈單位
樹林區公所
類別
民政課
詳細內容
 
承租權係為可繼承之土地權利,原佃農死亡後,可由現耕繼承人繼承承租權。

負責承辦人及分機
吳先生 分機1507
  • 瀏覽人次:479 人
  • 更新日期:2024-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