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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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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課

祭祀公業如何辦理異動或備查?
發佈日期
2021-01-12
發佈單位
樹林區公所
類別
民政課
詳細內容
管理人與監察人為祭祀公業法人事務之主要執行人及對外代表人(管理人),因此祭祀公業法人管理人或監察人有變更事項時,應報請主管機關備查。申請方式可郵寄或親送所在地公所,再由公所轉送市府民政局。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1. 申請書1份。
  2. 祭祀公業法人新北市○○○○○年第○次派下員大會會議紀錄或同意書正本l份及影本3份。
  3. 祭祀公業法人新北市○○○○○年第○次派下員大會會議簽到簿(提同意書者免附)正本1份影本3份。
  4. 祭祀公業法人新北市○○○章程影本(須蓋有主管機關印信)4份。
  5. 祭祀公業法人新北市○○○第○○屆管理人(監察人)名冊(應註明任期起訖年月日)正本4份。
  6. 祭祀公業法人新北市○○○第○○屆管理人(監察人)印鑑及圖記簿(應填註法人名稱並由各管理人或監察人逐一簽名加蓋印鑑且填註任期日期)正本4份。
  7. 願任祭祀公業法人新北市○○○第○○屆管理人或監察人同意書正本1份影本3份。
  8. 管理人(監察人)身分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份。
  9. 原法人登記證書正本1份影本3份。

負責承辦人及分機
葉小姐 分機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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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