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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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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課

原住民急難救助中醫療補助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發佈日期
2021-01-12
發佈單位
秘書室
類別
民政課
詳細內容
原住民急難救助之醫療補助請檢具共同生活之戶口名簿影本、里長(清寒)證明或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擇其一,以及住院證明書或疾病診斷書、醫療收據或繳費單或醫療費用明細証明單正本(擇其一)各一份,送本所辦理。
備註:申請人於救助事件發生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負責承辦人及分機
潘小姐 分機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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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4-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