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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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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12年新北市社會優秀青年遴選表揚實施辦法
發佈日期
2022-11-24
發佈單位
樹林區公所
類別
公告
公告日期
2022-11-24
主辦單位
樹林區公所
公告內容
 
中國青年救國團秉持『今日我們為青年服務,明日青年為國家服務』之理念,特辦理新北市社會優秀青年遴選及表揚活動,發掘社會各領域之傑出青年,以其傑出事蹟,表揚在工作上有卓越表現,及對社會特殊貢獻之青年,作為現代青年人之學習典範,進而提升台灣社會對年輕人的重視和信任,鼓勵青年人勇於承擔更大的責任,一同為社會,樹立新一代青年楷模。
申請條件:
(一)年齡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設籍』、『居住』或『工作』於新北市非在學青年(出生日期在民國67年元月1日以後,民國93年12月 31日以前)。
(二)有具體優良事蹟,對社會、地方、國家具有影響性、改革性或創造性之成就者,皆為表揚對象。
(三)品德才能足為青年楷模者;新北市社會優秀青年不僅是工作和事業上的成功者,同時也是家庭和社會上的模範。
(四)專業領域長期努力,鍥而不捨,終成有價值之工作者。
(五)從未接受該項表揚者。
新北市社會優秀青年遴選表揚實施辦法及推薦表可至新北市團委會網站(http://tpntc.cyc.org.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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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2-11-24